专题十九 私募基金
一句话
私募登记尽调是“合规体检”,不是“价值评估”——它只回答一个问题:这家机构够不够格做基金管理人。
这个区别要先说清楚。做股权收购尽调,你要判断“这家公司值不值得买”;做私募管理人登记尽调,你不判断它能不能赚钱,只判断它是否符合协会的登记要求。判断错了,法律意见书会被退回。
查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意见书,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分为十一个模块:
第一组:主体资格
- 是否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
- 工商档案、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 设立及历史沿革有无法律瑕疵
- 是否存在解散、吊销、责令关闭、营业期限届满等终止事由
- 历次股权转让的出资证明、转让协议、转让款凭证
第二组:名称与经营范围
- 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
- 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 是否含有与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
- 名称是否含“金融”“理财”“财富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另有规定)
- 是否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中证”等字样
第三组:专业化经营
- 主营业务是否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 是否兼营冲突业务: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场外配资、小额理财、小额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众筹、保理、担保、典当、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
- 是否兼营与“投资管理”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
- 是否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
第四组:股权结构
- 股东的基本情况(法人股东的工商信息、自然人股东的履历)
- 是否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的境外股东
- 穿透后的境外股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协会规定
- 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 股权架构是否简明清晰(有无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
- 出资人的出资能力是否与认缴资本匹配
第五组:实际控制人
-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 实际控制人的履历
- 是否兼任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 是否存在被处罚、被列为失信的情形
第六组:关联方与分支机构
- 关联方的界定与清单
- 关联方是否从事私募基金业务
- 是否与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
- 分支机构情况
第七组: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
- 办公场所(产权或租赁)
- 办公设备
- 人员配置(员工人数、岗位设置)
- 是否具备独立的办公条件
第八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 制度清单是否齐全(运营风险控制、信息披露、机构内部交易记录、防范内幕交易、防范利益冲突、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募集合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等)
- 制度是否与实际业务匹配
- 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有无执行记录)
第九组:外包情况
- 是否将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外包
- 外包机构的资质
- 外包协议
- 是否建立了外包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组:合法合规情况
- 最近三年是否被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 是否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自律措施
- 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
- 高管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
第十一组:高级管理人员资质
- 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的基金从业资格
- 履职经历
- 是否存在兼职冲突
- 合规风控负责人是否为专职
怎么查
第一步:先看名称和经营范围,这是第一道门
很多申请机构在这一步就卡住。名称里没有“私募基金”字样、经营范围里没有对应的表述,或者名称里有“财富管理”“理财”字样,都要先整改再申报。
整改的方式是变更工商登记。这一步要花时间,尽调时要早提示。
第二步:专业化经营要挖到实际业务
不能只看经营范围,要看实际在做什么。方法:
- 看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构成(虽然未登记前通常为零,但可能有自有资金投资)
- 看银行流水(有没有非私募业务的收款)
- 看合同(有没有借贷、担保、保理等业务的合同)
- 看官网、公众号、宣传材料(有没有宣传其他业务)
- 访谈高管
第三步:股权穿透
- 一层层穿到最终自然人
- 每一层都要看: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 有境外股东的,穿到境外主体的最终受益人
- 检查是否有循环出资(A 持有 B,B 持有 A)、交叉持股
第四步:出资能力核
协会要求出资人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
- 自然人股东:工资收入、投资收益、房产、存款、纳税记录
- 法人股东: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存款
认缴 1000 万但拿不出任何资产证明的,会被质疑。
第五步:高管资质核
三个关键岗位:
| 岗位 | 要求 |
|---|---|
| 法定代表人 |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有相关从业经历 |
| 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 |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有相关从业经历 |
| 合规风控负责人 |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专职,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
“专职”这一条要核:他的社保在哪缴、他的劳动合同跟谁签、他有没有在其他公司任职。
第六步:内控制度要能落地
不能只交一份制度汇编。要看:
- 制度是否覆盖了全部业务环节
- 制度里的流程是否与公司实际人员配置匹配(三个人的公司写一套需要十个岗位的制度,是抄的)
- 有没有执行记录(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双录记录、信息披露的记录)
现行规则
登记与备案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同日废止的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四)、(十三)、(十四)。
法律意见书的要求
按《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及其附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以下情形需提交法律意见书:
- 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
法律意见书要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情况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名称与经营范围的强制性要求
按证监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
- 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
- 应当在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字样
- 不得包含与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
- 名称不得包含“金融”“理财”“财富管理”等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未经批准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中证”等字样
- 不得使用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金融机构、知名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同或相似、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字样
- 不得使用违背公序良俗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字样
出资要求
- 出资人应当以货币财产出资
- 出资人应当保证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
- 不得存在股权代持
- 股权架构应当简明清晰,不应出现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
- 出资人应具备与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
常见坑
坑一:名称不合规就申报。 名称里没有“私募基金”字样,或者含“财富管理”。这一项是硬门槛,必须先改工商登记。
坑二:经营范围有冲突业务。 经营范围里写着“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等。协会会问这些业务与实际经营的关系。
坑三:股权代持没披露。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协会穿透核查会查出来,一旦发现,登记会被否,且影响后续申报。
坑四:出资能力证明不足。 认缴 1000 万,只提供了一份 50 万的存款证明。要么减资,要么补充证明。
坑五:合规风控负责人不专职。 由投资总监兼任,或者社保在关联公司缴。这一条是高频退回原因。
坑六:内控制度是抄的。 制度文本写得很全,但公司只有三个人。协会会问“这套制度怎么执行”。
坑七:实际控制人认定错误。 股权分散,没有单一控股股东,就认定“无实际控制人”。协会要求必须认定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的要说明理由并承担更重的核查义务。
坑八:关联方漏报。 只报了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没报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没报高管对外投资的企业。
坑九:办公场所是虚拟地址。 注册地址是一个集中登记地,实际没有独立办公条件。协会可能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水电费单据、办公照片。
坑十:法律意见书有效期。 法律意见书出具后超过六个月才提交登记的,协会可能要求补充说明或重新出具。
与其他类型的差异
| 维度 | 私募登记 | IPO | 债券 |
|---|---|---|---|
| 判断对象 | 够不够格做管理人 | 符不符合发行条件 | 还不还得上钱 |
| 核心标准 | 合规性(无价值判断) | 合规性 + 持续经营能力 | 偿债能力 |
| 追溯期 | 自成立至今 | 近三年 | 近三年 |
| 成果文件 | 法律意见书 | 法律意见书 + 工作报告 | 法律意见书 |
| 监管机构 | 基金业协会(自律) | 证监会 + 交易所 | 证监会 + 交易所 |
WorkBuddy 怎么接
指令一:名称与经营范围合规检查
以下是申请机构的营业执照(名称、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请逐项检查:①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②名称中是否含有“金融”“理财”“财富管理”“金融控股”“金融集团”“中证”等禁用字样;③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④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以下冲突业务: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场外配资、小额理财、小额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众筹、保理、担保、典当、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逐项给出结论。
产出:合规检查表。
判断:字面检查它能做,但“这个经营范围表述算不算冲突”要你判断——比如“企业管理咨询”本身不冲突,但如果实际在做借贷咨询就冲突。
指令二:股权穿透与架构检查
以下是申请机构的股权结构图(含各层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工商登记信息。请:①穿透到最终自然人,列出每一层的持股比例;②检查是否存在循环出资(A 持有 B 且 B 持有 A);③检查是否存在交叉持股;④计算股权架构的层级数;⑤标出境外股东。
产出:穿透表 + 架构问题清单。
判断:穿透它能算,但“这个架构算不算层级过多”要你按协会口径判断。
指令三:内控制度与实际人员的匹配检查
以下是申请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清单(含制度名称和主要内容摘要)和员工名册(含岗位)。请检查:①制度清单是否覆盖以下方面:运营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内部交易记录、防范内幕交易、防范利益冲突、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募集合规、投资运作、档案管理;②每项制度要求的岗位,在员工名册中是否有人对应;③哪些制度要求的岗位没有对应人员。
产出:制度覆盖表 + 岗位缺口清单。
判断:缺口它能找,但“三个人能不能管好一只基金”是实质判断,要你定。
自检
- [ ] 名称和经营范围符合强制要求吗?
- [ ] 有没有冲突业务?实际业务与经营范围一致吗?
- [ ] 股权穿透到最终自然人了吗?有代持吗?有循环出资、交叉持股吗?
- [ ] 出资能力证明与认缴金额匹配吗?
- [ ] 实际控制人认定了吗?依据充分吗?
- [ ] 关联方清单全吗?含实控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 三个关键高管都有基金从业资格吗?合规风控负责人专职吗?
- [ ] 内控制度覆盖全业务环节吗?与实际人员匹配吗?有执行记录吗?
- [ ] 办公场所是独立真实的吗?
- [ ] 最近三年有无处罚、失信?
- [ ] 法律意见书出具后六个月内提交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