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查验:四类方法,缺一不可
先说结论
材料到手不等于查过。查验 = 用至少两种不同来源或不同方法,把同一件事证到能下结论的程度。
四类方法:文件审阅、独立查询、访谈、现场与函证。缺哪一类,哪一类就是你的敞口。
一、文件审阅:看什么
不是逐字读完,是按“三看”过一遍:
看主体:签署方全称与工商登记是否一致、签章是否为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署人是否有授权。
看链条:主合同 → 附件 → 补充协议 → 侧函 → 履行凭证。缺一环,结论就只能写到“未见”。
看矛盾:同一事实在不同文件里的表述是否一致。这是最容易出成果的地方:
| 矛盾类型 | 例子 | 意味着什么 |
|---|---|---|
| 日期倒挂 | 增资协议签署日 2021-03-15,工商变更登记 2020-12-20 | 要么协议补签,要么登记造假 |
| 金额不符 | 合同 8000 万,发票合计 7200 万 | 有 800 万未履行或未开票 |
| 主体不同名 | 合同甲方“XX 科技”,付款方“XX 网络” | 可能是关联方代付,也可能是主体混同 |
| 股权比例冲突 | 章程写 51%,股东名册写 60% | 有一次变更没走完程序 |
WorkBuddy 在这里最好用:把同一批文件的签署日、金额、主体、比例提取成结构化表格,交叉比对,矛盾点自动浮出来。人做这件事要两天,它做二十分钟。
二、独立查询:自己查,不要只看客户给的截屏
客户整理的“无诉讼证明”“无处罚证明”,是线索,不是证据。
每一类结论对应一个适格来源:
| 要证明的事 | 适格来源 | 不能替代它的 |
|---|---|---|
| 主体存续、股权结构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内档 | 客户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股权质押、动产抵押 | 市场监管部门登记 | 公司出具的“无质押说明” |
| 诉讼、执行 | 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付费法律库 | 客户说“没有官司” |
| 失信、限高 | 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 行政处罚 | 各监管机关公示、信用中国 | — |
| 知识产权状态 | 商标局、专利局官方查询 | 证书复印件(证书不显示质押、无效、撤销) |
| 不动产权利 | 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 房产证复印件(不显示抵押、查封) |
“未检索到”不等于“不存在”。 检索记录必须写清:谁查的、什么时候查的、查的哪个平台、用的什么检索词、结果如何、有什么限制。
仲裁、未公开诉讼、历史已移出记录,公开渠道查不到。这三类只能靠访谈、法务确认、发函、用印台账补。
三、访谈:按角色分开谈
不要开一场“公司情况介绍会”。 老板讲的版本和财务讲的版本,经常对不上——这正是价值所在。
按角色分:
| 对象 | 重点问什么 |
|---|---|
| 股东/实际控制人 | 控制权安排、历史沿革、对外投资、关联方 |
| 经营管理层 | 业务模式、主要客户供应商、重大合同 |
| 财务负责人 | 融资、担保、表外事项、税务处理 |
| 法务 | 诉讼、合同争议、合规整改 |
| 人事 | 用工形式、社保公积金、竞业限制、劳动纠纷 |
| 技术负责人 | 核心技术来源、职务发明、与原单位的关系 |
| 生产负责人 | 产能、许可、环保设施、安全 |
记录要求:时间、地点、方式(现场/电话/视频)、在场人员及身份、问了什么、答了什么、拒答了什么、引用了哪些文件。
重大事项建议两人在场。 这不是法定要求,是防止“他说过/我没说过”的争议。
线上访谈要注明“远程”,并说明身份是怎么确认的。不能写成“现场访谈”。
四、现场与函证:看不见的就是没查
现场
制造业、重资产项目必须去现场。看什么:
- 文件上写的厂房,现场是不是这个厂房
- 设备是否在运转、铭牌型号是否与台账一致
- 环保设施是否实际运行
- 仓库里的存货是否真实存在
没有现场记录,报告里不能写“已实地核查”。 去不了,就写“未实施现场核查”并说明替代程序。
函证
通过自己独立核实的联系方式发出,不能由被调查方转交。
控制三个环节:寄发、回收、回复。保留函件、快递单、回函原件。
电子方式(邮件)必须能核验身份和过程。未回函不等于确认——先确认送达,再考虑替代程序。
五、抽样:先有母表,再谈样本
抽样不是随便挑几份。
先取得完整母表(全部合同清单、全部诉讼清单、全部员工名册),再定样本。写清:母体是什么、期间多长、样本怎么选的、覆盖多少笔/多少金额、漏了哪些类别、局限在哪。
关键事项不抽样,逐项查:
- 控制权相关(股权、代持、表决权安排)
- 核心技术链(专利、技术来源、职务发明)
- 决定能否生产的许可
- 重大融资的特殊权利条款
随机样本用于补充,不能替代风险定向样本。
六、红旗清单:看到就要追加程序
以下情形出现任何一个,都要扩大查验范围:
- 材料日期倒挂
- 公司在成立前就有专利/研发记录
- 出资没有付款凭证
- 股权低价或零价转让
- 收入没有交付证据
- 期末突然清掉大额占款
- 补充协议、侧函遗漏
- 协议约定与登记内容冲突
- 许可证持有人与实际经营人不同
- 历史补贴与迁址义务冲突
发现矛盾不能“平均掉”。 要么追加程序查清,要么在报告里列为限制事项并说明对交易的影响。
七、WorkBuddy 在这一步的边界
| 环节 | 能不能交给它 |
|---|---|
| 批量提取合同要素(当事人、金额、期限、特殊条款) | 可以 |
| 交叉比对日期/金额/主体 | 可以 |
| 生成访谈提纲(按角色) | 可以 |
| 检索公开信息并整理 | 可以,但结论必须自己回源核 |
| 判断某项矛盾是否重大 | 不可以 |
| 判断证据够不够 | 不可以 |
| 决定要不要追加程序 | 不可以 |
八、本章的自检
- [ ] 每一类结论,是否都对应了适格来源?
- [ ] 访谈是否按角色分开?记录是否完整(含拒答)?
- [ ] 有没有该去现场而没去的?报告里怎么写的?
- [ ] 抽样写了母体和局限吗?关键事项是逐项查的吗?
- [ ] 发现的矛盾,是查清了还是列进限制事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