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WorkBuddy 在流程里接哪一段
先说结论
AI 在尽调里不是“帮你写报告”,是替你干三类脏活:把非结构化材料变成结构化数据、把散落事实做交叉比对、把重复劳动批量化。
判断一个环节该不该交给它,只看一条:这件事做错了,后果是“重做”还是“担责”。 重做的,交给它;担责的,自己来。
一、可以放心交的四段
1. 材料结构化
扫描件 OCR、合同要素提取(当事人、金额、期限、特殊条款)、证照信息提取、诉讼清单整理。
为什么安全:错了能发现(对照原件即可),且不涉及判断。
2. 交叉比对
同一事实在不同文件里是否一致:日期、金额、主体名称、股权比例、地址。
这是它最值钱的地方。 人做这件事要两天且容易疲劳漏项,它做二十分钟且不漏。
典型产出:一张矛盾清单,标出“哪份文件说什么、与哪份冲突”。
3. 清单生成
根据交易类型、行业、目标,生成初版审阅清单和访谈提纲。
注意:初版必须由律师按本项目改写。直接用模板清单,等于没为这个项目做过尽调。
4. 初稿起草
把已核实的要点组织成报告段落(问题、事实、影响、建议四段式)。
前提:事实段必须来自底稿,不能由它“生成”。
二、绝对不能交的四段
| 环节 | 为什么不能交 |
|---|---|
| 判断某项问题是否重大 | 涉及交易决策,要担责 |
| 判断证据够不够 | 涉及执业标准,要担责 |
| 提升结论状态(如“已取得未核”改“已核支持”) | 状态是律师的判断,工具无权改 |
| 生成“律师实施了某程序”的记录 | 访谈、现场、函证必须真实发生 |
一条铁律:工具不得生成任何表示律师本人实施了某程序的记录。这条比“不许编造事实”更严——它管的是程序真实性。
三、三条硬线:AI 产出必须回源
任何由工具产出的以下三类信息,必须人工回权威源核:
- 案号 → 回付费法律库核(法院、案由、裁判日期四件套)
- 法条 → 回权威源取原文,并核现行有效性
- 主体 → 回工商登记核(全称、代码、法代、状态)
为什么必须回源:模型会生成看起来完全合理但不存在的案号、条号、公司名。这不是偶发,是机制性的。曾经有一部书稿,37 个案号里查出 3 个查无此案、1 个张冠李戴。
四、一条可执行的协作流程
① 律师定范围(六项启动记录)
↓
② 工具做结构化(OCR、要素提取、索引)→ 律师抽检
↓
③ 工具做交叉比对(矛盾清单)→ 律师判断哪些是问题
↓
④ 律师做独立查询、访谈、现场、函证
↓
⑤ 工具整理成台账 → 律师回源核(案号/法条/主体)
↓
⑥ 工具起草四段式初稿 → 律师改写、定级、签建议
↓
⑦ 律师定结论状态、写限制事项、签字
关键在 ③ 和 ⑦:发现问题靠工具,判断问题靠人;写初稿靠工具,定结论靠人。
五、把工具用出差异化的三个地方
大多数同行用 AI 只是“帮我写一段”。真正拉开差距的是这三件事:
第一,把脏活自动化。 OCR 选型、批量提取、矛盾比对——这些没人愿意做,做了就领先。
第二,把标准固化成检查器。 比如“每条结论必须标六种状态之一”“每个案号必须回库”,做成脚本,每次跑一遍。人做不到每次都检查,脚本可以。
第三,把经验变成可复用的指令。 一份好的访谈提纲、一份好的清单,存成模板,下次改改就用。这件事的复利最高。
六、自检
- [ ] 你现在交给工具的,是“重做”类还是“担责”类?
- [ ] 工具产出的案号、法条、主体,都回源核了吗?
- [ ] 有没有让工具生成过“律师实施了某程序”的记录?
- [ ] 你的标准,有没有固化成可以每次跑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