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结论状态:六种,不能混用

先说结论

尽调报告最怕的不是查出问题,是说不清查到什么程度。

“未发现重大法律问题”这句话,可以是“我查了,确实没有”,也可以是“我没查到”,还可以是“客户没给我材料”。三种意思挤在同一句话里,出了事谁也说不清。

解法:给每条结论标状态。只用六种,不许自创。

一、六种状态

状态含义触发条件
已取得未核材料拿到了,还没验刚收进索引表
核查中正在验,结论未定已启动程序,未完成
已核支持证据支持“不存在问题”或“符合规定”至少两种来源/方法印证
已核存在风险证据显示存在问题有明确证据,风险已识别
待补/无法确认材料缺失或程序受限,无法下结论已尝试取得但失败,或客户拒供
不适用本模块与本项目无关必须写事实和理由

关键区别:已取得未核 和 待补 都不是结论,是过程状态。它们不能出现在报告的结论段落里,只能出现在底稿和查验记录里。

二、什么才算“已核支持”

这是最容易注水的一格。以下都不算:

以下才算:

客观只能单证的事项,必须写明“仅依据 X”,不能升级为“已核支持”。 例如:某项行政许可只有一张证,没有其他来源能印证,那结论只能是“依据许可证原件,该许可有效期至 XXXX 年”,不能写“许可合法有效”。

三、什么情况写“待补/无法确认”

写法:

目标公司未提供 2021 年增资的验资报告,本所已要求补充并提供银行流水替代核查,截至报告出具日仍未取得。该次增资的实缴情况无法确认。若该次出资存在瑕疵,可能影响 [具体后果]。

不能只写“资料缺失”。 要写:缺什么、要过什么、替代程序是什么、结果如何、影响是什么。

四、“不适用”必须写理由

三种模块最容易被滥用“不适用”:

写“不适用”时,理由必须是事实,不是结论:

第二种写法,将来如果发现股东背后有外资,责任边界是清楚的——你依据的是当时那份股东名册。

五、状态要能追溯

每条结论在底稿里必须能追到:

结论 → 依据的证据(文件名 + 页码)→ 查验方法 → 执行人 + 日期 → 限制条件

报告里写“已核支持”的,底稿里翻不到这条链,就是空的。

六、WorkBuddy 在这里怎么用

可以:把底稿里的证据条目汇总成一张状态表,检查有没有“结论写了已核支持,但证据栏是空的”。

不可以:替你把 已取得未核 改成 已核支持。状态升级只能由人做。

这一条要写进项目纪律:任何工具都不能自动提升结论状态。

七、本章的自检